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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纪委监察局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深入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30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兖州区纪委 字号:[ ]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人武部,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驰而不息的韧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委实施办法,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国庆、中秋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针对“两节”期间可能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崇廉拒腐,又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对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确保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格执行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国庆、中秋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六大纪律”作为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严禁用公款购买、收送购物卡、消费券、微信红包、商业预付卡、电子礼品卡以及月饼礼盒等节日礼品;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和影响力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违规公款吃喝、聚餐、安排接受宴请;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奖金、福利。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问责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要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发挥12388举报投诉热线和快速行动小组作用,对群众举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严查快办,动辄则咎,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对节日期间查处的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努力营造清风引领、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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